《资质证》等级升降:
(一)等级条件:
1、一级资质条件: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2)获得《资质证》满5年;
(3)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8人、其他技术人员10人以上,其中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少于10人;
(4)企业经理有三年(含)以上技防企业管理经验;
(5)最近两年内竣工验收通过的技防系统总额2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500万元的工程。
2、二级资质条件:
(1)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
(2)获得《资质证》满3年;
(3)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5人、其他技术人员8人以上,其中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少于8人;
(4)企业经理有两年(含)以上技防企业管理经验;
(5)最近两年内竣工验收通过的技防系统总额12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3、三级资质条件:
(1)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获得《资质证》满1年;
(3)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3人、其他技术人员7人以上,其中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少于5人;
(4)企业经理有一年(含)以上技防企业管理经验;
(5)最近两年内竣工验收通过的技防系统总额5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100万元的工程。
4、暂定级资质条件:
(1)初次申请《资质证》;
(2)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
(3)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2人、其他技术人员5人以上,其中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资质证》申办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
(二)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
(三)有经过专门机构培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所需的设备;
(五)具备完善的技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维护、维修服务措施;
(六)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记录;
(八)申办监理资质的,应已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综合工程监理资质或通信专业类工程监理资质;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接受过专门机构培训。
《资质证》申办程序:
申请《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单位应通过公安机关设立的网上办公服务平台填报申请,受理后持下列资料向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技防办提出申请:
(一)《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防范工程及相关专业(电子、计算机、通信、自动化控制、网络系统、系统集成、图像技术等)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专业培训证书复印件;
(五)主要系统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六)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七)系统维护与售后服务措施(监理资质可不提供);
(八)技防系统业绩报告,其中含合同、系统决算清单、验收、检测报告复印件(初次申办可不提供)。
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
市级公安机关技防办应当自接到资质证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厅技防办核准;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省厅技防办应当自接到市级公安机关技防办报送的资质证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应等级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并说明理由。